北京汽車出租-北京汽車租賃-北京租車
[ 行業新聞]
2017年1月19日
汽車租賃是否該換個“身份”如果一輛車可以解決數十個人的用車需求,我們的出行會不會更加“低碳”?城市的交通擁堵、停車困難、環境污染等問題會不會有所改善? 有發達的汽車租賃行業,也許就可以。但是,記者在市政協昨天舉行的提案協調會上了解到,北京汽車租賃企業僅有9100多輛具備資質的租賃車,而在美國,單是赫茲公司(世界排名第一的汽車租賃品牌)的車輛規模就達100多萬輛,全美租賃車超過300萬輛。政協委員呂紅兵今年1月提交了“大力發展汽車租賃產業”的提案。會上,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此形成共識:推廣汽車租賃,首先要明確行業定位。
是交通運輸業,還是現代服務業?
汽車租賃在發達國家是重要的中短距離出行方式,在美國和歐洲的許多國家,租賃車的數量與出租車相當,其中約七成車輛的客戶是不特定的個人消費者。北京汽車租賃行業雖然經過20多年的發展,但是大部分汽車租賃企業擁有租賃車規模不足200輛,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。
行業定位不明確,是影響汽車租賃業發展的關鍵問題。汽車租賃目前由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管理。要成立相關企業,必須申請“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”,租賃車輛要辦理“道路運輸證”;租賃車輛的報廢年限比自備車短,車輛保險按營業用車投保,一般高于自備車。這些情況,都抬高了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。
事實上,汽車租賃企業向客戶提供車輛使用權,不提供客運服務,承租人在車輛使用上與自備車沒有不同。按國外的經驗,租賃車不同于客運、貨運之類的營運車,兩者在管理上也有很大區別。汽車租賃資質不需要審批,客運、貨運的資質審批則非常嚴格。
“目前市場上的連鎖汽車租賃業態,應用電子商務模式,實現全程網絡預訂、電腦調度,是用現代化的新理念、新技術和新服務方式改造并優化了的傳統服務行業,本質上實現了服務業的現代化。”呂紅兵認為,這種汽車租賃企業,符合現代服務業的基本特征和整體要求,可以視作現代服務業。
行業管理呼喚地方法規
市場混亂、行業誠信度低、交通事故責任處理爭議大……這些企業經營中時常遇到的問題,或多或少與法律法規的滯后有關。北京對于汽車租賃行業的管理,所能依據的只有《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》中的相關條文。也就是說,對汽車租賃行業與出租車行業進行合并管理。“找不到上位法的依據,就難以制定地方性的行業法規。”市交通港口局客運處副處長曹秀峰表示。
出租車業是客運業務,汽車租賃業如果能夠從這里獨立出來,作為現代服務業的一種,擁有相應的行業規范,無疑將加速行業的成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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